车辆工程专业
一、专业代码
080207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①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②具备车辆工程(电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向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③能在车辆工程(电动)领域从事汽车设计、制造、检测、营销等方面工作的④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车辆工程相关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车辆工程技术人员基本训练,具备从事车辆设计、制造、试验、检测及管理等工作的基本应用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一)知识结构
1. 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2.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
3. 掌握必备的外语及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能力结构
1. 掌握车辆理论与技术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进行车辆产品(电动汽车)结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初步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车辆工程领域中技术问题的能力;
2. 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软件应用和工程语言应用能力,能进行专业英文资料翻译,计算机绘图、资料检索等基本技能;
3. 具有较强的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交流沟通的能力。
(三)素质结构
1.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 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踏实实干的精神、较佳的身心素质。
四、核心课程
汽车构造、汽车理论、汽车制造工艺学、汽车电器与电子控制系统、汽车电器与电控实验、汽车设计、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实践、汽车构造实验。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电工电子实训、汽车拆装实训、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汽车设计课程设计、汽车制造工艺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专业实践:汽车构造实验、汽车制造工艺学实验、汽车电器与电子控制系统实验、电动汽车实践、汽车试验学实验、汽车检测与故障诊断实验等。
六、学位、学制、最低毕业学分及对应毕业生规格学分要求
1.学位:符合新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4—7年中完成学业。
3.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188学分;其中知识结构课程应修满65学分,能力结构课程应修满75.5学分;素质结构课程应修满47.5学分。
4.对应毕业生规格学分要求
实行多元评价,“毕业证书+”制度,按“合格”“优秀”“卓越”分层设置毕业生评定格次。
“合格”毕业生要求:
修满基本学分188学分。
“优秀“毕业生要求:
修满学分192学分或获得一项专业资格证书为“优秀”。
“卓越”毕业生要求:
修满学分198学分或获得二项专业资格证书为“卓越”。
通过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评价体系及行业特色课程的嵌入,培养学生上手快、可持续发展的专业能力素质,形成自身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七、执笔人、审核人
执笔人:刘建华、杜鑫
审核人: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