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新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新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2019-01-07 14:57   审核人:


 

 

新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

评定细则

 


依据国家文件关于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经我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A.无打架斗殴及以上违法违纪

B.旷课节数当年累计不超过5课时

C.未参加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D.无私藏及私用违禁品

E.无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

F.无警示以上批评乃至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A.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B.言谈举止符合文明大学生要求

C.无恋爱纠纷

D.有过爱心捐款或救助过弱者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A.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10%以内

B.是班委员及其以上学生干部

C.参加过社会实践或文艺演出或运动项目等重大集体活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A.是中共党员

B.是团员的已递交入党申请,参加了党校培训,被列为积极分子培养对象

C.当年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A.无打架斗殴及以上违法违纪

B.旷课节数当年累计不超过5课时

C.未参加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D.无私藏及私用违禁品

E.无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

F.无警示以上批评乃至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A.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B.言谈举止符合文明大学生要求

C.无恋爱纠纷

D.有过爱心捐款或救助过弱者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A.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20%以内

B.参加过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C.当年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

A.有三级证明

B.班级困难认定在本班前十名

C.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A.是班委员及其以上学生干部

B.参加过社会实践或文艺演出或运动项目等重大集体活动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A.有大局观念,无因荣誉、钱物闹情绪的现象

B.无其它不良言行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A.是中共党员

B.是团员的已递交入党申请,参加了党校培训,被列为积极分子培养对象

C.当年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A.无打架斗殴及以上违法违纪

B.旷课节数当年累计不超过5课时

C.未参加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D.无私藏及私用违禁品

E.无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

F.无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A.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B.言谈举止符合文明大学生要求

C.无恋爱纠纷

D.有过爱心捐款或救助过弱者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A.学习成绩在班排名中上

B.当年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A.有三级证明

B.班级困难认定在本班前40%以内

C.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现

四、说明

1、分值视情况化减,减完为止

2、有特殊情况的可上报专门研究

3、参评学生必须有个人的书面申请

4、班级评议采取班级成员全部到场,当场公示的方法

5、有警告以上处分或两次被通报批评者无参选资格。

未尽事宜,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开放包容

求实创新

新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73-368263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邮编:453003